原題:
[婦產(chǎn)科學]妊娠合并心臟病的妊娠期處理,以下哪項不合適
選項:
A.孕期適當休息,避免過勞
B.妊娠20周后建議每周檢查一次
C.孕中晚期常規(guī)給予鐵制劑,及早預防和治療貧血
D.孕晚期常規(guī)給予抗生素,積極預防上呼吸道感染
E.有早期心衰的孕婦,給予地高辛治療
答案:
D
解析:
[考點]妊娠合并心臟病的妊娠期處理原則
[分析]除D項外均正確,應積極防治上呼吸道感染,抗生素適于治療,不用于常規(guī)預防。另外,如因心功能不良不適于妊娠者,應在妊娠12周內行人工流產(chǎn);若有心衰,應控制心衰后終止妊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