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禁忌】對本品過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項】
(1)閉角型青光眼、癲癇癥、肝腎功能不全等患者慎用或減少用量。
(2)出現(xiàn)轉向躁狂發(fā)作傾向時應立即停藥。
(3)用藥期間不宜駕駛車輛、操作機械或高空作業(yè)。
(4)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飲酒。
【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】
目前尚無孕婦及哺乳期婦女服用本品的安全性資料,因此不宜服用,除非醫(yī)生認為利大于弊時方可考慮使用。
【兒童用藥】
本品在兒童用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確,不宜使用。
【老年患者用藥】
酌情減少用量,日劑量不要超過40mg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
(1)本品與色氨酸合用,可造成高血清素綜合癥,表現(xiàn)為躁動、不安及胃腸道癥狀。再者可出現(xiàn)肌張力
增高、高熱或意識障礙,故本品不宜與色氨酸合用。
(2)肝酶的藥物酶的誘導劑或抑制劑,可影響本品的代謝和藥代動力學性質,當本品與已知的藥物代
謝抑制劑合用時,應使用劑量范圍的低限,而與已知的酶誘導劑合用時,無須考慮調(diào)整初始劑量。
(3)服用本品的患者應避免飲酒。
(4)服用本品前后2周內(nèi)不能使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,在停用單胺氧化酶抑制劑2周后,開始服用本藥
應慎重,劑量應逐漸增加。
(5)本品和鋰鹽合用時應慎重,注意監(jiān)測血鋰濃度。
(6)與苯妥英鈉及其他抗驚厥藥合用時,會降低本藥的血藥濃度,并可增加不良反應的發(fā)生。
(7)本品與華法林合用,可導致出血增加。
(8)本品與三環(huán)類抗抑郁藥阿米替林、丙咪嗪合用,可使后者的血濃度增高。
(9)本品可明顯增加丙環(huán)定的血漿水平,若出現(xiàn)抗膽堿作用時應減少丙環(huán)定的劑量。
【
【藥物過量】藥物過量時可引起P-Q間隔延長,惡心、嘔吐、瞳孔放大、口干、煩躁、頭痛、眩暈、肌震
顫或抽搐,應對癥治療及支持療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