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良反應: 1.胃腸道反應較為常見,可表現為腹部不適或疼痛、腹瀉、惡心或嘔吐。 2.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反應可有頭昏、頭痛、嗜睡或失眠。 3.過敏反應:皮疹、皮膚瘙癢,偶可發(fā)生滲出性多形性紅斑及血管神經性水腫。少數患者有光敏反應。 4.偶可發(fā)生: (1)癲癇發(fā)作、精神異常、煩躁不安、意識混亂、幻覺、震顫。 (2)血尿、發(fā)熱、皮疹等間質性腎炎表現。 (3)結晶尿,多見于高劑量應用時。 (4)關節(jié)疼痛。 5.少數患者可發(fā)生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、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圍血象白細胞降低,多屬輕度,并呈一過性。
禁忌癥: 對本品及氟喹諾酮類藥過敏患者禁用。
注意事項: 1. 由于目前大腸埃希菌對氟喹諾酮類藥物耐藥者多見,應在給藥前留取尿培養(yǎng)標本,參考細菌藥敏結果調整用藥。 2. 本品大劑量應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時可發(fā)生結晶尿。為避免結晶尿的發(fā)生,宜多飲水,保持24小時排尿量在1200ml以上。 3.腎功能減退者,需根據腎功能調整給藥劑量。 4.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可發(fā)生中、重度光敏反應。應用本品時應避免過度暴露于陽光,如發(fā)生光敏反應需停藥。 5.肝功能減退時,如屬重度(肝硬化腹水)可減少藥物消除,血藥濃度增高,肝、腎功能均減退者尤為明顯,均需權衡利弊后應用,并調整劑量。 6.原有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疾患者,例如癲癇及癲癇病史者均應避免應用,有指征時需仔細權衡利弊后應用。
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: 動物實驗未證實喹諾酮類藥物有致畸作用,但對孕婦用藥進行的研究尚無明確結論。鑒于本藥可引起未成年動物關節(jié)病變,故孕婦禁用,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。
兒童用藥: 本品在嬰幼兒及18歲以下青少年的安全性尚未確定。但本品用于數種幼齡動物時,可致關節(jié)病變。因此不宜用于18歲以下的小兒及青少年。
老年患者用藥: 老年患者常有腎功能減退,因本品部分經腎排出,需減量應用。
藥物相互作用: 1.尿堿化劑可減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,導致結晶尿和腎毒性。 2.本品與茶堿類合用時可能由于與細胞色素P450結合部位的競爭性抑制,導致茶堿類的肝消除明顯減少,血消除半衰期(t1/2β)延長,血藥濃度升高,出現茶堿中毒癥狀,如惡心、嘔吐、震顫、不安、激動、抽搐、心悸等,應避免合用,不能避免時應測定茶堿類血藥濃度并調整劑量。 3.環(huán)孢素與本品合用時,其血藥濃度升高,必須監(jiān)測環(huán)孢素血濃度,并調整劑量。 4.本品與抗凝藥華法林同用時可增強后者的抗凝作用,合用時應嚴密監(jiān)測患者凝血酶原時間,并調整劑量。 5.丙磺舒可減少本品自腎小管分泌約50%,合用時可因本品血濃度增高而產生毒性。 6.本品干擾咖啡因的代謝,從而導致咖啡因消除減少,血消除半衰期(t1/2β)延長,并可能產生中樞神經系統(tǒng)毒性,合用時應嚴密監(jiān)測患者咖啡因的血藥濃度并調整劑量。 7.含鋁、鎂的制酸藥可減少本品的口服吸收,不宜合用。
藥物過量:
【規(guī)格】 0.2g (按培氟沙星計)
貯藏: 遮光,密封保存。
1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20093679 山東省泰安制藥廠 86904166001157)
2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33022552 浙江亞峰制藥廠有限公司 86904742000031)
3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44025074 深圳致君制藥有限公司 86900555000817)
4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10800009 浙江迪耳藥業(yè)有限公司 86904623000211)
5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10950219 上海信誼藥廠有限公司 86900818002329)
6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10960127 青島國大藥業(yè)有限公司 86904030000057)
7.甲磺酸培氟沙星膠囊 (國藥準字H10950144 福建省金利藥業(yè)有限公司 8690479600006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