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品為病毒抑制劑,本品可以非競爭性地阻斷病毒DNA多聚酶的磷酸鹽結合部位,防止焦磷酸鹽從三膦酸去氧核苷中分離及病毒DNA鏈的延長。本品在細胞內不需依靠病毒的胸腺嘧啶激酶激活,停用本品后病毒復制仍可恢復。體外試驗顯示本品可抑制所有皰疹病毒的復制,包括單純皰疹(HSV-1和HSV-2 型)、帶狀皰疹、E-B病毒、人皰疹病毒-6和巨細胞病毒。本品尚可非競爭性抑制HIV 的逆轉錄酶和乙型肝炎病毒DNA多聚酶。
本品給藥后藥物可濃集于骨和軟骨組織中。腦脊液內藥物濃度約為同時期血藥濃度的43%。血清蛋白結合率為14~17%。本品在體內不代謝,成人靜脈滴注47~57mg/kg,每8小時1次后,血藥峰濃度(Cmax)可達575mmol/L。其血消除半衰期(t1/2β)為3.3~ 6.8小時,主要經(jīng)腎小球過濾和腎小管分泌排泄,約80%~87%自腎排出。
用法用量: 靜脈滴注。1.巨細胞病毒性視網(wǎng)膜炎(1)誘導期用藥:每8小時一次,按體重一次滴注60mg/kg,用輸液泵滴注1小時以上,連續(xù)14~21日,視治療后的效果而定,也可按體重一次90mg/kg,每12小時一次。腎功能減退者劑量應按肌酐清除率調整,劑量如下表: 肌酐清除率 (ml/分鐘) 每8小時劑量(mg/kg) 肌酐清除率 (ml/分鐘) 每8小時劑量(mg/kg) ≥96 60 54 35 90 57 48 32 84 53 42 28 78 49 36 25 72 46 30 21 66 42 24 18 60 39 (2)維持期用藥:按體重一次90mg/kg,一日1次。用輸液泵滴注2小時以上。如患者在維持期視網(wǎng)膜炎癥狀加重時,應仍恢復誘導期劑量。腎功能減退者維持期劑量應按下表調整: 肌酐清除率 (ml/分鐘) 每8小時劑量(mg/kg) 肌酐清除率 (ml/分鐘) 每8小時劑量(mg/kg) ≥84 90 48~60 71 72~84 78 36~48 63 60~72 75 24~36 57 2. 單純皰疹和帶狀皰疹: 按體重一次40mg/kg,每8小時一次,經(jīng)輸液泵滴注1 小時,共14~21日。肌酐清除率低于96ml/分鐘者,劑量應調整。 ?